特殊教育教学法


   特殊教育教学法是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中特殊教育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同时它又是特殊教育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的主干课程。
   本课程是在对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儿童教育学、早期干预、行为矫正等专业课进行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特殊教育基层学校教学的特殊规律、特殊原则、特殊方法,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学科。
   课程设置主要是使学生在掌握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的前提下,通过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实习等实践活动,掌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的规律、原则和方法,使学生具有从事特殊教育基层学校各科教学的自信心、责任感、创造性,培养其初步的特殊教育基础教育教学的能力。
   与传统的分科教学法相比较,整合《听觉障碍学生教学法》、《智力障碍学生教学法》,开设《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法》,更加符合现实社会对复合型、综合性人材的需要。 我校残疾人艺术设计专业直接面向残疾人招生,《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法》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学校拥有特殊教育学生的优势,将普通学生与特殊学生的教学相贯通,使学生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活动有更为切实的感受。微格教学、课堂多媒体及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 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在重视教学研究的同时十分注重科研,出版了相关教材,撰写的论文、编写的教案、制作的课件在相关杂志上发表,并多次荣获全国小学教学法中心组和辽宁省教学法学科组的嘉奖。 本课程历经多年实践,已经逐步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在国内几所特殊师范学校的同类课程中处于领先地位。

    与传统的分科教学法相比较,整合《听觉障碍学生教学法》、《智力障碍学生教学法》,开设《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法》,更加符合现实社会对复合型、综合性人才的需要,基于社会对特殊教育人才需求的转变,本课程的设置具有如下特色:
以教学改革为前提
    本课程根据特殊师范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要求,依托特殊教育教学实践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活动的需要,在教学内容和组织方式上有所突破。本课程将教学理论定位于应用性理论,强化对教学策略、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分析、教学过程、教学评估等的讨论。注重学生基本教学能力的培养,在加强思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师范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突破传统局限,改革教材体系和结构,根据特校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全面更新教材内容,及时将特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引入到教学中。本课程在授课方式、实践环节、网络教学配套、考试改革等方面展开一系列改革举措。

以教材建设为基础
    本课程的主体教材是由课程负责人汪飞雪主编的《听觉障碍学生教学法》和本课程的主讲人李艳红参编的《智力障碍学生教学法》。该教材根据新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大纲,参考《普通小学新课程标准》而编写,适用于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后续教育。该教材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各科教学均有论述,它所设计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策略基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改革的新理念,反映了当前特殊教育学校改革的新进展和新成果。在注重理论阐释的同时,强化教学案例的分析讲评,突出理论和实际结合。

以教师投入为保障
    本课程的实施有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师资队伍。本课程有主讲教师4名,辅助老师7名,实习指导教师10名,其中4名主讲教师和7名辅助教师为我校的专任教师,其余10名教师为特殊教育学校选派的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具有责任心的教学骨干。具体的教学分工是:主讲教师负责教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实践教学的指导、电化教学辅助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多媒体课件的使用与制作及如何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试讲教学、特校教师负责指导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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